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搞好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全体师生员工必须遵纪守法。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生遵守《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敢于同扰乱学校教学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2、加强公共财物管理。校内所有物资由总务处统一分配使用,并落实到各班、组、处、室或个人,要认真管理使用,不得随意毁坏或外借,不准私自在校内存放个人的物资财产,对毁坏公共财物的人员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
3、档案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和保密工作制度。凡未经领导批准,档案材料不许委托他人代管。对需保密的档案要守口如瓶,严禁泄露,凡发现档案泄密遗失、毁坏等,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全体师生员工对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都负有责任与义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保卫科统一组织,人人都要服从安排,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值班人员承担着处理有关工作和安全保卫双重任务。所有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值班工作,并认真填写值班日志。
6、师生员工要严防火灾发生。不得在室内、院落焚烧纸花、乱丢烟蒂等,消除各种失火因素,严防发生火灾事故。
7、要加强防盗措施。各班组、各处室和各部门都要根据各自的工作特点,加强防盗措施,严防失盗事件的发生。
8、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搞好个人卫生、伙房和食堂卫生,严防食物中毒和肠道传染病,注意防火、防盗、防毒。伙房人员要自学遵守《伙房管理制度》。
9、司机要努力学习驾驶技术,遵守交通规则。严禁司机酒后开车,对车辆要及时维修保养,保证正常使用,做到安全行车。
10、各楼室、门卫等部门都要有各自的安全保卫制度和具体措施。全校师生员工都要认真履行职责,如因失职发生事故和重大问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
11、严格校园管理。学生出入校园及各楼室须佩带学生证、走读生按规定早、午、晚饭出示走读证可以出校,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严禁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