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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大连!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09:15:00    



为在女朋友面前“有面”

男子竟在公安局“冒充警察”

被窗口民警一眼识破

……


3月25日3时,大连市公安局中山公安分局出入境大队办事大厅内,民警杨慧玲正在接待办事群众。这时,一名男子突然凑了过来,一边掏出“警察证”一边小声对杨慧玲说:“我是民警任某某,我女朋友来办证,能不能帮加个急……”杨慧玲下意识看了一眼,便察觉证件的颜色与制式都存在异常。



杨慧玲表面上不动声色继续为他办理业务,同时暗中安排同事核实男子的信息,果然这位“警官”不仅证件是假的,连名字都是假的,杨慧玲立即联系东港派出所,办案民警迅速行动,成功将该男子抓获,并在其家中查获了假警服等伪造的警用品。



分局刑侦大队经侦查,发现这位“假警察”的真实姓名为任某准,是一名啤酒销售员,在网上购买了警官证、警服等假冒警用品。一开始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但逐渐便开始以“警察”的身份招摇撞骗,连其女友都一直蒙在鼓里。


办案民警经过进一步工作,发现了其实施多起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犯罪事实。目前,任某准因涉嫌招摇撞骗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

来源:大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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