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商环境是衡量地区竞争力的关键标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唐河县牢固树立“环境是金、服务为本”发展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号工程”,在优化企业服务上下足功夫,在破解企业难题上啃硬骨头,以深层次改革打通堵点难点痛点,全力推动营商环境向全省领先行列迈进。2021年至2023年河南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唐河县连续三年保持省、市先进行列,2024年3月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营商环境建设先进县”荣誉。
枝繁巢暖引凤栖。如今,唐河县市场主体提质增量,招商引资提档升级,项目建设提速增效,县域经济蓬勃发展。截至2024年底,全县市场主体数量突破10万户,其中企业类市场主体1.58万户,同比增长14.5%,市场主体总量位居全市第三;全年新引进项目88个、合同引资额89.8亿元,其中投资超10亿元项目2个、超亿元项目30个,招商引资工作位居全市第一方阵;签约项目中,旭航锂电池等67个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开工,峻佳5G天线等45个项目实现当年签约当年投产。
高位驱动 改革创新亮点纷呈
《唐河县信用“小积分”推动乡村“大治理”》短视频荣获第六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应用场景微视频最佳纪实奖;县市场监管局推行助企服务新模式,争做企业“创新合伙人”的做法被《河南市监动态》(2024第34期)采纳推广;县住建局“审管联动提效能批后核查显成效”案例被评为2024年一季度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案例。2024年,唐河县持续优化领导机制,完善顶层设计,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纷呈。
纵深推进“五聚五提”发展战略,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主任的提升营商环境美誉度专班。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提出21条重点任务、明确45条推进措施,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完善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专班联席会,不定期将营商环境建设、民营经济发展等纳入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等会议议题,专题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加大协调解决力度,推动目标任务落细落实。

重大项目加速落地达产。
对标国内前沿地区做法,紧盯各行业、各领域最新政策,研究制定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1+3”工作方案,即《唐河县深化营商环境综合配套改革打造一流产业生态的意见》及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三个专项方案,提出33项重点改革任务,细化为161条具体举措,督促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制度,深化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系统性综合配套改革。2024年,“1+3”工作方案任务完成率均达到100%。
制定《2024年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工作计划》,围绕“重点指标”“满意度提升”“行政执法”等领域,谋划打造创新亮点46个。建立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典型案例评选通报机制,编制印发《唐河营商环境》13期,收集全县各类创新亮点(案例)57个,成功实现国家级创新案例2个、省级创新案例5个、市级创新案例12个,部分案例被内部通报并复制推广,全力打造唐河营商环境“金字招牌”。
效能引领 精进服务便民惠企
“没想到现在新生儿户口等一系列事项办理这么方便,我们在中心‘一件事’窗口工作人员协助下完成一窗收件,很快就完成了所有手续,不用来回跑、多处跑了!”在唐河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新生儿事项的居民李女士高兴地说。该县“新生儿出生‘一件事’”改革典型案例荣获首届政务大厅高质量发展交流研讨会暨2024年度第五届全国政务服务软实力交流大会“服务拓展领航员”奖项。
近年来,唐河县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营商环境满意度持续提升。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机制,对全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优化梳理调整,提升同一事项“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水平;规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和行政许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等事项清单,常态化开展办事指南要素信息核查,全面提升线上线下办事指南的精准度和实用性。目前,全县政务服务事项2495项,网办比例达100%,即办件占比84.3%,办理时限缩减比例达86.4%。
抓好“高效办成一件事”。聚焦“高效办成一件事”,统筹组织协调各牵头部门和联办单位,通过强化平台数字赋能、优化部门协调联动、深化模式渠道创新,实现最大程度的利企便民。2024年,“一件事”线上累计办理9184件,办结7967件,按时办结7958件,按时办结率达99.89%,办件量位居全市第一。
推行“承诺+容缺”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权责统一”要求,科学界定部门审批和监管科室责任,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监管数据推送反馈机制和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监管工作协同联动机制,持续强化审管协调配合。积极推动“容缺受理”事项拓展扩容,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制”,190个事项321项材料实现容缺办理。
降本为纲 强化要素保障供给
降本增效是企业提升竞争力的关键举措和重要基石。唐河县以打造“低成本唐河”为目标,着力强化要素保障服务,助力企业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利润空间,增强运营能力,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并实现可持续发展。
盘活存量,优化供给,降低用地成本。积极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引导项目选址向存量要空间,为企业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动态储备工业用地1500亩,盘活批而未供土地1358亩、闲置土地394亩。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弹性出让”制度,做到土地等项目、签约即落地、拿地即开工,大幅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通过弹性供地1200亩,为17家企业节省成本1.2亿元。
降低价格,有序生产,提高用能效率。统筹协调水、气、电等公共服务部门,鼓励引导其在合理范围内进一步降低企业用能成本。以开发区为试点,2024年工业水价降幅25%,并暂停执行非居民生活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为企业减免水费115万元;工业气价降幅达5%,并实施大用户阶梯优惠政策,实现工业气价全市最低。充分利用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引导帮助企业避峰错峰用电;加快推进源网荷储项目建设,提高企业能源供给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助力企业发展壮大。

促销费活动助市场升温。
健全机制,用活政策,破解融资难题。建立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引导信贷资金快速直达基层,切实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今年至今,县内10家银行机构授信额度28.5亿元,授信企业4103家,成功发放贷款15.3亿元。引导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打造唐河特色金融产品。结合唐河产业发展特色,今年2月,中国工商银行唐河县支行创新推出信用贷款产品“电子元器件贷”,为经营从事电子类、电池类等相关业务的企业、个体户,提供最高额度300万元的无抵押、不担保贷款。完善融资担保体系,提高企业融资便利度。修订并完善《唐河县政府性融资担保、应急周转资金池“白名单”管理办法》,2024年,该县担保费率保持全市最低水平。用好用活政策性资金,激发企业内生动力。2024年,成功组织申报农牧装备产业研发联合基金6000万元,扶持11家企业实施12个研发项目,引导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降本增效、发展壮大。
监管护航 营造安心发展环境
近年来,唐河县以规范监管执法为切入点,明确执法标准与流程,杜绝随意检查和过度处罚,精准发力,全方位优化企业权益保护服务,让企业安心发展。
创新信用监管机制。积极创新监管模式,以市场监管部门科学高效监管和企业诚实守信严格自律为基础,探索推出“双向承诺”新模式。即企业作出“信用合规”承诺,监管部门作出“守信无事不扰”承诺,以“双向承诺”为有力抓手,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引导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建设,不断提升企业诚信意识和信用合规能力,为营造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奠定基础。

“春风”送岗解决就业问题。
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坚持“规范检查、无事不扰、畅通渠道、有求必应”,以构建统一高效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为主线,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建好用好覆盖全县职能部门和各类企业的清廉护航“码”上行监督平台,推行推广涉企执法备案和扫码入企执法制度,避免多头、多层、重复检查等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强化问题投诉处理。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案件全链条调查处理机制,健全营商环境“案件受理、直办转办、调查处理、结案反馈、评价回访、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在“营商唐河”“云上唐河”等平台发布公开收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的公告,公布投诉电话、投诉邮箱等多种投诉渠道,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建立营商环境投诉问题处理台账,分级分类交办责任单位快速解决;定期对办结事项开展跟踪回访,及时了解投诉人对问题办理的满意度。
健全助企纾困体系。持续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建立健全助企纾困服务体系。建立由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市场监管局等38个部门组成的唐河县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企沟通交流力度,健全完善多层次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机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聚焦企业发展堵点难点,组织开展“金融助企”“科技助企”“优质产品推介使用对接会”“周末大放送”等专项活动,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惠企政策服务体系,积极推动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直达快享”。创新“惠企政策通”服务平台,编制个性化惠企政策宣传清单,加大政策宣传和辅导力度。2024年,开展专项助企活动12场次,实现推介企业优质产品21.3亿元;收集梳理各级惠企政策48项320条,开展宣讲活动12次,惠企260余家;实现减税降费5.4亿元,帮助企业兑现各类奖补资金超1亿元。

企业发展动力足势头强。
深耕营商沃土,奏响发展强音。唐河县将继续加压奋进、真抓实干,攻坚克难、砥砺拼搏,坚定为企服务的初心和决心,点燃更多政策“篝火”,创新助企兴企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高效率跨越发展,努力以一域之精彩为全局添彩,为南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贡献唐河力量。
统筹 / 王振清 阎亚平
执行 / 芮冀 黄国辉
文字 / 张冬梅 王平 权威
图片 / 张健 李璐 王之亮 赵京
编辑:辛灵飒 初审:陈丹丹 终审:王笑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