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4月23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范福生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菏泽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3年8月至2022年9月,被告人范福生利用担任潍坊市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高密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密市委书记,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潍坊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835万余元。2011年8月至2016年10月,被告人范福生担任高密市委副书记、市长,高密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范福生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范福生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1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丨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