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农村网-陕西农村报】
4月9日上午,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宝汉中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蓝牌小型客车停放在G85银昆高速汉中方向595公里处应急车道内,在该车后方10米余处的车道线附近,摆放了一个红色礼盒作为临时“警示标志”,由于未开启危险报警灯、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巡逻民警立即在该车后方停车并开启警灯和警报器,下车查看情况,经询问驾驶人得知,他们三人开车从西安返回重庆,行驶至此路段时右前轮突然爆胎,无法正常行驶,三人均不会使用千斤顶,正在发愁。由于车辆爆胎发生在桥面,此处应急车道较窄,路面车流量较大,情况十分危险,两名巡逻民警立即分工,一人拿出三角警示牌,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牌并负责警戒,另一人帮助驾驶人更换备胎。
更换好备胎后,民警叮嘱驾驶人,由于备胎不是全尺寸轮胎,不能高速行驶,先缓慢将车辆从就近的宝鸡南收费站驶离,就近找修车的维修轮胎后再进入高速公路继续通行。看到民警满头大汗和满身灰尘,驾驶员握着民警的手说:“今天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碰见你们,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办啦,非常感谢你们,你们真是群众的保护神。”
(通讯员 史建平 记者 韩小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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